廣東省2025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 2025-04-18 09:29:00
- 粵建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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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5年二級造價工程師 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關于開展廣東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常態化電子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 〔2021〕108 號) 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 2025 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 〔2025〕26 號)要求 ,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 考試 安排
(一)考試模式
考試采用 計算機化 考試(機考)模式 , 以計算機作答的方式組織考試,使用統一的考試系統在全省 各 考區遠程 、 多地同步實施 。
(二)批次及科目安排
6 月 14 日、 15 日每日安排 1 個批次,共 2 個批次。 各考區的批次安排不同,具體詳見 附件 1 。
( 三 )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 在 21 個 地級以上市 及省直均 設置考區 ,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建 人〔 2018 〕 67 號) 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社部發〔 2022 〕 8 號) 有關規定執行。
(一)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 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1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2 年。
2. 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 、 工程管理 業務工作滿 1 年 。
3. 具有 其 他專業相應學歷 或 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 、 工程管理 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二)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 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在報考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以免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只需報考《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 1 個科目。
1. 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3. 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三) 已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 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如需報考其他專業的,只需報考其他專業《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 1 個科目。
(四)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五 )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5 〕 9 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 2018 〕 1 號)精神, 符合 上述 報考 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 報名參加 考試。
三、報考事項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推 行告知承諾制。 根據資格考試報 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考生一旦正式報名考試,無論在考試前后,被發現有不實承諾情形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均會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證書無效等處理,請務必 誠信報名 。
報考人員可 登錄廣東 人事考試網( http://rsks.gd.gov.cn )進行網上報名 。 報名入口: http://123.56.228.71/ 。 報名信息填報時間: 202 5 年 4 月 21 日 9:00 - 4 月 29 日 1 7 :00 ;網上繳費時間: 2025 年 4 月 21 日 9:00 - 4 月 30 日 17:00 。
(一) 身份驗證
所有 報考人員 須 通過 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 實名驗證身份信息 , 身份驗證通過后 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 。
(二)完善信息
1. 上傳報考照片。 報考人員登錄 報名平臺 后,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首次登錄 的 報考人員需要上傳報考照片。
報考人員必須下載并使用報名 平臺 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通過照片審核。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
2. 完善個人信息 。報考人員進入“個人中心”界面,按 照步驟完善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信息、學位信息、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
( 1 ) 報名 平臺 將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進行 報名操作 。 在線核查原則上需 24 小時 , 報考人員 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學歷學位等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 2 )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 / 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 / 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
如 報考人員 在 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 取得 學歷學位 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 PDF 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 考試成績發布后 10 個工作日內,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期間未上傳驗證/認證報告的人員,可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的“ 報考條件在線核查” 欄目按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接受人工核查。
因學歷學位 認證 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在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認證報告 。
已取得 驗證 報告的,還需確認報名時報告 在有效期( 6 個月)內 。
( 三 ) 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 原則上 選擇工作 地或居住 所在地市進行報名 , 已填寫的個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
凡省直單位 在穗人員和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 ,在網上報名時選擇“ 廣東省省直 ”。
( 四 ) 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報考人員 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 閱讀 《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 》 ( 以下簡稱 告知 承諾 書 ) ,點擊 “ 簽署 ” 告知 承諾 書 ( 電子文本 ) , 一 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不允許代為承諾 。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 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 五 ) 重點人員核查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免試部分科目的 2 類報考人員完成報名信息確認,經 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 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 六 )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 未 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人員 完成 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 按照 粵發改 價格函 〔 2024 〕 1073 號 規定,《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科目按 每人 55 元收取,《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 》科目按 每人 75 元收取。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 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
( 七 )批次選取
繳費成功的 考生可 于 2025 年 5 月 8 日 9:00 - 5 月 9 日 17:00 登錄 報名系統選擇 批次(各考區批次安排見 附件 1 ) 。其中, 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2個專業的考生以及韶關、梅州、云浮的考生在 6 月 15 日參加考試,無需登錄系統選擇批次。
1. 各考區每 個 批次 均有考位數限額,先 選 先得。當某 批次 考生人數達到限額時,系統 會 提 示“該批次已滿額” ,考生 不能 選擇該 批次 。
2. 考生 選 定 批次 后無法更改,請謹慎選擇。逾期未選取 批次 的考生,由系統自動安排 批次 。
( 八 )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 5 年 6 月 10 日 9:00 - 6 月 13 日 17:00 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身份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 東人事考試網“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 ”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 考試內容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制定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19 年版《全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 ,詳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 www.mohurd.gov.cn )。
(二) 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 5 年 5 月 8 日 9:00 后登錄 廣東人事考試網 ,進入廣東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欄并登錄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 三 )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或 社 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 行封閉 2 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四) 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考生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 五 ) 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 考試 成績 和合格標準
(一) 考試 成績查詢 及管理
1. 考試成績 在考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考生可于考試 結束 5 個工作日后在報名平臺查詢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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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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